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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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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等
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市场参与人:

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2017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5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将于2018年5月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23”,证券简称为“国债1623”,是2016年11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35元。

二、2017年江苏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6172”,证券简称为“江苏1727”,是2017年11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元。

三、2015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9631”,证券简称为“广东1516”,是2015年11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6元。

四、本所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5月2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8年5月3日除息交易。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为“长城-世茂-尚隽保理3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4月19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长城-世茂-尚隽保理3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长城-尚隽3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长城-尚隽3号”的转让业务。

二、 “长城-尚隽3号”设立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尚隽03A”,证券代码为“116866”,到期日为2019年3月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尚隽03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长城-尚隽3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长城-尚隽3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