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8-02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8日,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模式
1.公司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营业收入逐年下降,由2013年12.46亿元降至2017年的4.46亿元。请公司结合国家宏观政策、主要产品下游行业情况以及行业竞争态势,说明公司业绩连续5年持续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2.公司化工机械与设备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接近80%。该类产品本年毛利率大幅下滑15%。公司年报解释主要原因是2017 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请公司结合原材料中主要钢材种类、全年价格走势等,量化说明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合理性。
3.作为制造类企业,截至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约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2.5%;公司员工总数843人,其中技术人员539人,占比约为64%。请公司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公司作为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和生产人员占比较低的原因。
4.公司研发费用的占比较高,2017年费用化研发投入2810.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请公司补充披露:(1)具体的研发内容,是否有相应的研发成果,以及长期投入但未有相应资本化确认的原因;(2)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公司研发投入是否与行业水平相一致。
二、关于财务数据
5.公司本年营业收入下降7.46%,但销售费用增长19.98%。年报解释,主要是由于差旅费、运输费和修理费的大幅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订单情况和主要销售区域等,说明公司差旅费本年增长20%的原因;(2)结合主要销售区域的变化,说明收入下降运输费增长22%的原因;(3)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说明本年修理费用增加近一倍的原因。(4)列举“其他”项中主要内容。
6.公司其他应收款中75%为与企业的往来款,请说明补充披露前五大往来款的单位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产生往来款的原因,往来款发生额和余额。
7.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往来款和往来支出的金额分别为840万元和2181万元,请公司说明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对象、金额、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以及形成原因等。
8.公司本年“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0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请公司补充披露购买的固定资产情况、交易对方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固定资产购买与公司经营情况的匹配度。
三、关于信息披露
9.公司2017 年因债务重组产生91.7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说明,是否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程序。
10.公司长期收到转制科研机构经费,2017 年金额为111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转制经费的具体性质及用途、政策依据及相关审批文件、经费收取期限;(2)公司近五年收到转制经费的金额、计入政府补助的金额;(3)公司对该项经费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4)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临时公告程序。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你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