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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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8-01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原董事陈永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未来 6 个月内,公司原董事陈永勤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200,0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原公司董事陈永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陈永勤先生签署的《股东承诺函》(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13)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董事的基本情况

1、原董事姓名:陈永勤。

2、离职日期:2016年12月15日(任期届满)。

3、股票持有数量、持股比例、所持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上市前,陈永勤先生持有公司2,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该限售股限售期已于2018年4月9日届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4、截至本公告日,陈永勤先生过去12个月内共减持249,600股,最近一次于2018年4月16日减持26,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00股(以上拟减持股份数量均包含本数),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

4、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7、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陈永勤先生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该行为违反了其作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之承诺。除此条款之外,陈永勤先生未违反此前披露的其他承诺条款及相关承诺。

公司获知上述信息后,要求陈永勤先生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其相关承诺事项。陈永勤先生同时承诺:未来的股份减持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承诺事项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永勤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陈永勤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且于2016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