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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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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4,0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和各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和电气连接的提供者,也是结合电子、机械、化工材料等众多领域之基础产品,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离不开印制电路板,因而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不可替代性是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得以稳固发展的要素之一。印制电路板的设计工艺和制作水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电子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是提升电子产品整体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PCB硬板,产品层数以双面板和多层板为主,产品应用领域由最初的以消费类电子为主发展至目前的计算机、消费电子、通讯设备、汽车电子、工控设备以及医疗电子等领域。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CPCA副理事长单位,且公司和子公司惠州奥士康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系中国印制电路协会会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并荣获“2015年度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百强企业”“益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益阳市民营企业工业制造业20强”等荣誉称号;子公司惠州奥士康系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荣获了“2013年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和“中国印制电路行业第三届‘优秀民族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公平、团队、创新、细节”的经营理念,充分拓展市场空间、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向客户推出优质的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在 “成为PCB制造行业最受尊敬和最有创造力的领袖型企业”的愿景下,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重视员工发展、以诚为本和成为最佳合作伙伴”为价值观,坚持以“公平、团队、创新、细节”为理念,全面推动各业务战略的转型和升级,不断开拓市场,成为一流的PCB企业,力争实现全球化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大排版”“高速度”邓生产技术,在维持产品良率的情况下,获得了较高的生产效率,公司各项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36亿元,同比增长32%;公司海外客户开发取得突破拉动海外销售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实现海外销售收入5.67亿元,增幅42.96%。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

1、大力发展扩产项目

得益于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公司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公司现已成为优秀汽车电子厂商Mobis的“合格供应商”,并且已经为其供货。2017年公司启动年产120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适应汽车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并能够提高公司汽车板的生产和供应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汽车板市场。公司以工业4.0为目标,将逐步实现由自动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型,目前扩产项目按照计划实施,将预计在2019年底实现全面达产。

2、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业务发展助力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深交所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3601.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9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27亿元。

公司上市后,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吸纳优秀的人才,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3、着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团队的建设,强调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公司通过招聘引进外部专业人才,招聘方式包括社会招聘和校园招聘。另一方面,公司还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企业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公司得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培养出一支以理论为基础,技能过硬的研发团队。另外公司还设立了三重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学习型组织,提升技能及综合组织能力,在公司效益向好的基础上,对员工薪资进行普调,让员工取得劳动成果的同时更好的服务于公司。

此外,公司还与电子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共同攻克与印制线路板有关的技术难题,实现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产品的能力。

4、大力开展研发投入,推动公司技术升级

公司注重产品的研发与技术的革新,2017年公司获评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广东省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设立了研发部、工程部、工艺部及是实验中心,拥有专业研发人员43余人,科研实力雄厚,公司已于2016年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累计获得各项专利144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实用新型123项。

5、加强经营管理,完善组织架构

为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原有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了人员的配置,为募投项目的进一步推进增设了最优岗位编制,并进行了内部业务流程的梳理,完善了内部控制机制,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

6、积极开发市场

2017年,为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销量和知名度,公司在上海、深圳等国内地区及日本、美国等海外国家或地区参加大型行业展会,对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宣传。公司在17年降低了部分低质订单客户的份额,加大了对优质客户的服务与配合力度;并在维护现有优质客户群的同时引入国际知名客户。公司订单量呈增长趋势,截止2017年底,公司产品出口销售额达5.67亿元,增幅42.9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36亿元,同比增长32.31%;印制电路板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海外客户开发取得突破,拉动海外销售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实现海外销售收入9.07亿元,增幅23.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3亿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本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本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对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为:子公司惠州康湾已于2016年4月6日完成工商注销,从2016年5月开始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