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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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8-02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25日与华森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控股”)签署《关于转让常州华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的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取得常州华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森”)20%的股权(详见 “临 2016-029”、“临2016-036”号 公告 )。

根据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常州华森2016年度预期实现净利润为7500万元(按母公司报表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计算,下同),若常州华森2016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预期实现净利润数且超过5%时,按实际实现净利润金额与预期实现净利润金额之差额,由华森控股以现金或持有常州华森的股权作价的方式给予公司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若华森控股选择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以下简称“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境内增资出资额)×(2016年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2016年实际实现净利润金额)÷2016年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现金补偿占比。

若华森控股选择以其所持常州华森的股权作价方式进行补偿(以下简称“股权补偿”),股权补偿出资额=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和境内增资取得的常州华森的股权在常州华森的注册资本中所对应的出资额×(2016年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2016年实际实现净利润金额)÷2016年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股权补偿占比。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常州华森2016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61060009号),常州华森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6,804,281.89元。按照转让协议约定,华森控股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6,596,329.16元。

2017年 11月28日公司与华森控股签订了《关于确认补偿事项的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双方同意依据转让协议之约定以现金方式补偿,在补偿协议签署后,即以公司应付华森控股的股权转让尾款充抵华森控股应付补偿款9,415,500元,其余7,180,829.16元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由华森控股以现金支付。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