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版)
上述议案中,议案2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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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须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 0514-86880505
联系人:谢彦森、曹伟伟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格式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559
2、投票简称:亚威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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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账户:
持股数:出席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或盖章:日期: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同意聘任曹伟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曹伟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曹伟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联系方式:
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电子邮箱:ir@yawei.cc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曹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3月进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伟伟先生2015年11月取得深圳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曹伟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公告编号:2018-01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须提供保本承诺。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冷志斌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本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监事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公司长期以来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