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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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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关联人徐洪珊先生(徐洪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企亭之妹夫)目前担任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新材”)执行董事,公司与大洋新材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大洋新材2018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全年总金额(不含税)预计不超过5,600.00万元。公司2017年度向大洋新材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834.28万元、出租房屋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61.81万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8-039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该议案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洪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6幢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金属及合金材料、化工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裁切加工、精密制造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徐洪珊先生目前担任大洋新材执行董事,徐洪珊先生是康达新材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大洋新材构成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具体为:

上述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市场暂无定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占公司当期销售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康达新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市场规律;本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合作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8-039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18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及相应的手续。

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本次变更公司财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3,296.15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3,296.15元,对公司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下午(星期五)15:00点至17:00点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总经理陆巍先生,独立董事文东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一涛先生,财务总监刘君女士和保荐代表人顾科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