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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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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实施进展情况的
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编号:临2018-013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实施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瑞矿业”)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一年的期限内,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投资产品为购买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2018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4月13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为提高资金使用率,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投资方向主要是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同时,同意授权庆龙锶盐经营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现将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38,000万元,子公司庆龙锶盐委托理财余额为3,000万元。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