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年产800吨DFPA、年产400吨PCA、年产150吨(折百)PBA、300t/a A-NBE生产线项目(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待取得审批文件后方可生产经营);化工工艺研究开发及化工工程设计;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0%股份,并通过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股份,即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盐城联化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以上2017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1、银行融资担保
1)被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4)被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上述各家子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2、合同履约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台州联化、江苏联化、盐城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担保金额:上述三家子公司每家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内容:1)对于公司子公司在与特定供应商签署业务合同下承担的全部法律义务和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对于此类合同,在保函有效期内,公司在收到特定供应商递交的书面索赔通知及保函复印件后的指定工作日内,即向该特定供应商支付保函担保金额以内的对应索赔的金额。3)公司根据保函支付给特定供应商索赔的金额不代表公司子公司放弃其与该特定供应商在任何合同项下的抗辩权利,相关争议或纠纷最终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如公司支付的索赔金额超出法院判决的金额,该特定供应商应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指定工作日内即行退还相应超出金额。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上述各家子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台州联化、天予化工、江苏联化、盐城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7,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及合同履约担保。目前这四家公司经营正常,同时其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500.4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04%,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7,500.43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4亿元,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5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超过1.9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2.9亿元,对辽宁天予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湖北郡泰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英国子公司Lianhetech Europe Limited担保不超过12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5.6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对章程做如下修订:
■
另外,将《公司章程》中的“经理”统一修订为“总裁”,“经理人员”统一修订为“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统一修订为“监事会主席”。由于条款存在删减,条款编号亦发生相应变化。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18年4月)》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13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15:00至2018年5月2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项、第3至第9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第2项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第1至7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第8至第9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23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5月23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安立、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2017年度报告》。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3:00-5:0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2250.shtml (全景·路演天下)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许明辉先生、保荐代表人吴丽女士和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2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2017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下午3:30-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任安立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王萍女士、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总裁Andreas Winterfeldt先生、董事George Lane Poe先生、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高级副总裁张建中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许明辉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接1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