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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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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需求状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原募投项目后续如果需要继续投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完成。

经认真审核,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基于政策、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等方面审慎考虑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4号)《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041,900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78元。截至2016年9月18日12时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49,999,282.00元,扣除发行费用18,854,060.77元,募集资金净额1,031,145,221.23元。

截止2016年9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 0009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a、公司201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017年9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5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c、公司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d、公司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共安全与反恐领域机器人及无人机产业化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余额50,019.65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全部变更为“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公司在2017年度该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74,171,383.8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使用74,171,383.86元。

e、本公司在2017年度募投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75,640,983.8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75,640,983.86元。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05,504,237.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5,860,362.64元,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余额为114,000,000.00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356,125.27元,其中:差异5,283,106.40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差异200,000.00元系企业非募集资金户支付的发行费用未置换,差异-1,126,981.13元系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五家开户行签订的《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投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社会化服务合作--云南联通移动业务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又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三、2017年度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8年4月24日

(上接1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