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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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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公告编号:2018-05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4月19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 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C1栋)。

二、 会议审议议题

1、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1、议案2及议案4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议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4月23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邮编:610091

联系人:林向春

电话:028-62825009 传真:028-62825188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