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18-02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HAO HONG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20,732,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46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3,629,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103,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293,2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90,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103,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6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17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33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1%;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4,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34%;反对3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刘焕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