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2版)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增强公司短期现金的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财务收益,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本性开支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1、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2、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进行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4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郁霞秋女士、独立董事詹智玲、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卢斌先生、独立财务顾问廖逸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15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长江大酒店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7日-2018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8楼圆桌会议室。
6、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以上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与会述职;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8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18年4月25日在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其中,第5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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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 2:00—5:00 时;
(二)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晨丰公路
邮政编码:215631
联系电话:0512—56926898
指定传真:0512—56926898
联 系 人:卢斌、邱嘉骏
(四)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2018年5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通知。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35”,投票简称为“润发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召开的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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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