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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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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111,1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合计22,224,480.00元(含税)。股东红利分配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进行代扣代缴。”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1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2.0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22,224,48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

2、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8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至2018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首发前限售股股东和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东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东所获的现金分红以应付股利形式由公司代管。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4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作出以下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收盘价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20.44元/股,本次利润分配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为0.20元/股,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中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20.24元/股。

2、根据本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需进行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24-0.20=32.04元人民币。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情况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

3、咨询电话:0760-23320821

4、传真:0760-88266385

5、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十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相关的决议及公告已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这份协议已于2018年4月21日到期。2018年4月24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再次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事项进展

2018年4月24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香山电子测量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产品

2、产品币种:人民币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规模:10000万元

5、认购起点金额:1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万元整数倍递增

6、产品期限:自成立日至到期日,共45天(受限于提前终止日)

7、产品成立日:2018年4月24日

8、起息日:认购起息日为成立当日

9、到期日:2018年6月8日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11、收益说明:本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若观察期内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大于等于5000美元/盎司,则按协议规定获得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年化利率为1.82%);若观察期内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大于等于50美元/盎司且小于5000美元/盎司,则按协议规定获得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年化利率为1.80%);若观察期内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小于50美元/盎司,则按协议规定获得固定收益与浮动收益(年化利率为1.78%)。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理财产品的认购总额为10,000万元。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收益率,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计划对本产品进行及时赎回、追加认购。在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且认购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时,公司将不另行公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已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银行保证存款本金安全,但本存款产品的收益方面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若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的指定观察日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小于50美元/盎司,则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目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终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 8月29日、2017年9月22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2018年3月16日和2018年3月29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九)》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有26,250万元(含本次披露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

七、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和兴业银行开户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