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5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泰,股票代码:002312)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2017-147)。经确认,本次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50)。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3、2017-155)。由于本次重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6)。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57、2017-159、2018-001、2018-002)。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和2018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3日和2018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025、2018-026)。公司于2018年3月11日与芮沛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2018-033、2018-037、2018-046、2018-049)。

出于收购完成后管理之需要,经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协商,公司决定将收购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67%调整为100%,增加交易对方上海德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源富投资有限公司;将收购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70%调整为100%,增加交易对方自然人王炳华、王超、李胜军。常州中房物业有限公司原交易对方芮沛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指定主体中民未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述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调整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比例及交易对方不构成重大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最终重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现场工作已经完成,相关尽职调查、评估工作尚在有序进展过程中。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鉴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5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404,890,733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362,937,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83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60,407,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5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2,530,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700,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6%;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9%;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4,5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869%;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205%;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6%。

议案二:《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9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2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165%;反对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09%;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6%。

议案三:《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97,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7%;反对2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1,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165%;反对2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09%;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6%。

议案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88,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4%;反对19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7%;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3,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489%;反对19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15%;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6%。

议案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01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5%;反对876,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6%;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4,4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8059%;反对876,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44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3%。

议案六:《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96,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4%;反对2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0,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958%;反对20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16%;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6%。

议案七:《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2,69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7,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41%;反对2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43%;弃权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816%。

三、 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