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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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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16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2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万股,并于2018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7,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7,200万元人民币,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1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10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结果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根据具体发行情况补充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17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8年2月13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726.4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2号《关于核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79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2.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1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公告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入合计为39,702.2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剩余部分继续投入相关项目的后续建设。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募集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75号《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8年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726.42万元。经鉴证的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6.42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75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且已由立信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2号《关于核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79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2.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1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公告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在过去的十二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19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根据此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此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与公司财务报表密切相关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2)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在“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这里的“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和“营业外支出”行项目进行列报。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20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投资控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发布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于2018年 5 月8日(周二)下午 13:30-16:50 参加由天津证监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长王宝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陈静女士,董事会秘书马海永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