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5月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2018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七)《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八)《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九)《关于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十)《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
(十一)《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
(十三)《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1.选举李颖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李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秦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十三采用累积投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18年4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超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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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此议案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3.03代表第三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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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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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