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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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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3版)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8-01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冠雄先生、兰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兰涛先生负责分管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 个人简历

李冠雄,男,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曾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项资产计划管理部项目经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

兰涛,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任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兰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33,23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47%;兰涛先生的配偶及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4,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4%。兰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童喜林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987,5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51%。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8-01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更换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需要,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怡然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由于朱怡然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由财务总监朱怡然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朱怡然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朱怡然女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聘任正式生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秦庚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秦庚立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秦庚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秦庚立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曼莉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曼莉女士已于2016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朱怡然,女,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注册税务师。曾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经理,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CFO。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曼莉,女,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高级经理。

证券代码:600730证券简称:中国高科公告编号:2018-02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曼莉

联系电话: 010-82524758

传真:010-82524580

5、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8-02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往期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16年向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慕课”)的自然人股东张有明提供借款400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后,此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张有明与上海观臻合伙企业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以其持有的高科慕课7.5%的股权作为其向上海观臻合伙企业还本付息义务的质押担保。

一、借款事项情况说明

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16年6月22日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慕课的自然人股东张有明签订了《借款协议》与《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借款协议》约定,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向张有明提供借款4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为6%每年,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张有明以其持有的高科慕课7.5%股权(对应14.0625万元注册资本)作为其向上海观臻合伙企业还本付息义务的质押担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共计提利息36.69万元,本息合计436.69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5%坏账准备,金额为21.8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张有明尚未偿还借款。

二、借款事项自2017年12月31日起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15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森资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为公司合营企业。2017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合伙人签署了退伙协议,同意北京同森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同森资本退伙后,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观臻合伙企业100%的合伙企业份额,属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成为受本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日为2017年12月31日。

鉴于上述情况,自2017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其对张有明的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介绍

张有明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慕课25.07%的股权,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 姓名:张有明;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

4、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条款

借款方:张有明

贷款方: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6月22日

协议主要内容:1)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向张有明提供借款,金额400万元人民币;2)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3)借款利率固定为6%/年。4)张有明若未能在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因此所遭受的所有合理范围内的损失。

2、股权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条款

甲方:张有明

乙方: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过来人(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高科慕课(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6月22日

协议主要内容:1)张有明将其持有的高科慕课7.5%的股权(对应14.0625万元注册资本)质押给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作为张有明向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履行400万元借款协议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的担保。2)质押期限持续到借款协议项下张有明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为止。3)若张有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张有明违反协议约定,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处置质押股权。对于处置的所得,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有权取得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本息、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所遭受的所有合理范围内的损失及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为处置质押职权而花费的一切费用。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亦可与张有明协商以质押股权折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借款事项的后续履约安排

关于上述借款事项,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已正式发函至张有明,要求其尽快偿还。后续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将积极跟进借款的催收与沟通,要求张有明明确偿还计划和偿还措施,尽快还本付息,并承担借款逾期后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事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借款事项的最终催收结果而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