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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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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少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6.07%,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增长,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58.0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47.95%,主要系在建惠州奇信厂房建设费用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130.56%,主要系支付房产预付款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8.84%,主要系向供应商支付的材料款和劳务费增长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84%,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30.07%,主要系业务量增长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33%,主要系各子公司开展业务,薪酬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教上年同期增长34.89%,主要系短期借款增长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45.25%,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增长,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79.42%,主要系信通供应链获取的投资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83%,主要系材料及人工支出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9.81%,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06%,主要系公司较上年同期减少了新增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1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收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缴费通知书》(2017陕7102行初2018号),公司诉西安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行政处罚一案获得法院立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目前该案件尚在受理过程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少雄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暨转让其2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的议案》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暨转让其2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

暨转让其2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背景概述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暨转让其20%股权的议案》,为加速推进装饰物联网发展战略落地,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智能化”)拟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并制定了《深圳市奇信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拟将公司持有奇信智能化的20%股权以人民币857万元分别转让给奇信智能化总经理叶华先生以及其与其他激励对象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中,叶华先生以人民币214万元受让奇信智能化5%股权,该合伙企业以人民币643万元受让奇信智能化1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期三年。叶华先生以及该合伙企业最终持有奇信智能化的股权比例将按照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推行层级合伙人计划暨转让其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72)。

二、本次修订《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的具体情况

为了完善奇信智能化稳定、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增强层级合伙人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从而有效地提高经营管理团队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推动奇信智能化战略性发展。现结合奇信智能化实际经营情况,对《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的修订情况如下:

三、本次修订《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订《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修订《层级合伙人计划(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特编制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