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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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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翁桂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邬建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红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开发经营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按照收益法评估价分别以259,712,208.00元的价格收购开发经营集团所持有的坯布市场公司50.50%股权和以437,541,900.00 元的价格收购开发经营集团所属服装市场资产及相应预收租金、保证金等款项。上述资产购买事项已获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报告期内,上述资产转让工作已全部完成。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坯布市场股权及服装市场资产组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相关附件(临2017-019号公告)。后续进展详见公司临2017-023号、临2017-024号、临2018-001号、临2018-002号、临2018-004号公告。

2、为彻底消除云集路老服装市场安全隐患,根据消防部门的建议要求,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对老服装市场的临时建筑区进行了关停,包括小商品交易区、服装交易区和部分家纺交易区,占地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共有营业房、摊位、柜台和配套设施1054间(个)。2018年1月起,公司收购的新服装市场针对上述经营户进行了优先招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优先招商工作已完成。

3、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 75%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351,032.05元的价格收购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上轻纺城)7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450.00万元);同意公司在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以货币方式对网上轻纺城增资1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00元);为激励经营管理团队,调动积极性,同意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将公司持有的网上轻纺城270.00万元出资额(占增资完成后网上轻纺城注册资本的1.85%)的股权作为激励无偿转让给网上轻纺城经营层丁建军、韩冲(转让给丁建军162.00万元出资额、韩冲108.00万元出资额)。2015年8月24日,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本次收购其持有的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款20,351,032.05元。2015年10月,公司将首期增资款2,000.00万元汇入网上轻纺城账户,2016年12月,支付增资款2,000.00万元,2018年4月,支付增资款500.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网上轻纺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近一期500万元增资的工商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相关事项尚未办理。(详见公司临2015-041、临2015-042、临2015-046、临2015-049、临2015-056公告)

4、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金融服务类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独资设立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金融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本管理、项目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在金融投资公司设立后,董事会同意由金融投资公司牵头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初步拟定为2,000.00万元,原则上金融投资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200.00万元,占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的60%,主要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独资设立金融投资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工商核准注册名称为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尚未缴付,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事项由于监管形势发生了变化,尚处于调研之中。(详见公司临2015-041、临2015-043、临2015-051公告)

5、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13.0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56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对相关事项明确如下: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3.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临2015-052、临2015-053、临2015-055、临2016-002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已到期,公司终止发行。

6、公司持有瑞丰银行3,396,047股股权,根据瑞丰银行网站公告,该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该计划已获瑞丰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须获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7、经浙商银行公告披露,其已就发行A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A股招股说明书在内的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11月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该行申请予以受理的通知。其A股发行须待中国证监会批准,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

8、201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担保)与杭州东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皇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轻担保将持有的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瑞纺)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000.00万元)以1,500.00万元转让给东皇投资,该部分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10年实施完毕。同时双方约定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中轻担保向东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剩余杭州瑞纺10%股权(对应出资额为500.00万元),转让价格为750.00万元。2014年2月12日,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签订《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东皇投资同意以7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轻担保所持杭州瑞纺10%股权,并约定分期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即分别在 2014年3月底前、2014年6月底前及2014年9月底前各支付250.00万元,杭州瑞纺同意对上述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未按照《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中轻担保就此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中轻担保、东皇投资及杭州瑞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东皇投资应支付中轻担保股权转让款7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8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杭州瑞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轻担保已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 100.00万元,余款650.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仍未收到。中轻担保已就剩余部分杭州瑞纺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违约金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案正在办理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翁桂珍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790 公司简称:轻纺城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