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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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5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主持,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刘铁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铁鹰先生的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刘铁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

刘铁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公司银行部做产品经理,后调至招商银行总行全面风险管理部从事巴塞尔协议相关工作;曾在平安证券总部风险管理部任高级风控经理;曾在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铁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刘铁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铁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铁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陈开元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开元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2018年4月29日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职务,陈开元先生辞职后,除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不再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开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开元先生辞去财务总监、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陈开元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陈开元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架构与团队,促进公司管理运营更好开展,经公司总裁陈融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刘铁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铁鹰先生的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刘铁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附件:

刘铁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在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公司银行部做产品经理,后调至招商银行总行全面风险管理部从事巴塞尔协议相关工作;曾在平安证券总部风险管理部任高级风控经理;曾在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铁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刘铁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铁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铁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