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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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公告编号:2018-026

物产中大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5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不超过30亿元,在2年内择机分期开展。基础资产为其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上述资产支持计划发行后,该基础资产不纳入物产金属的财务报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发行规则要求,物产金属将持有各期专项计划规模的5%。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物产中大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公告编号:2018-027

物产中大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

金融资产支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以其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为基础资产,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不超过30亿元。

●风险提示:(一)本次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储架发行计划”)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二)若上述储架发行计划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后,物产金属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持有各期专项计划规模的5%,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充分估计物产金属基础资产付款人的履约能力,若基础资产发生违约,物产金属将承担不超过自持比例部分的损失。

一、本次储架发行计划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以其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为基础资产,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不超过30亿元。本次储架发行计划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在2年内择机分期开展。各期专项计划规模具体以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公司关于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5月3日召开的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本次储架发行计划具体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物产金属;

(二)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础资产:物产金属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四)基础资产是否出表:出表;

(五)产品规模:储架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分多期发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发行规则要求,物产金属将持有各期专项计划规模的5%;

(六)额度内储架发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

(七)单期产品结构、兑付及期限: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2年;

(八)挂牌转让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其他: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上述储架发行计划。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储架发行计划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若上述储架发行计划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后,物产金属将持有各期专项计划规模的5%,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充分估计物产金属基础资产付款人的履约能力,若基础资产发生违约,物产金属将承担不超过自持比例部分的损失。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