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428号《关于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业务、资产减值、业绩承诺、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业务
1、年报显示,公司于 2016 年与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远)、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等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由现代投资和华智远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佳捷物流出资。2017 年 4 月,公司与佳捷物流、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汽车)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佳捷物流将对金华汽车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公司,以抵偿佳捷物流对公司的借款。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1)期末公司共收到现代投资的股权回购款计 5,254 万元与佳捷物流归还的借款 3,929.90 万元,请补充披露剩余的回购款、欠款及利息情况;(2)金华汽车书面承诺将在 2017 年 10 月还清欠款,但公司期末还存在对金华汽车的往来 款 6963.98 万元 , 且 仅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1635.07 万元,请补充披露金华汽车延期还款的原因及是否存在无法还款及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3)请公司核实欠款方现代投资、华智远及佳捷物流还款能力,是否存在无法偿还欠款的情形以及年末对其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度收到政府补助 3.3 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 448%,金额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构成、公司收到款项或批文的时间以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3、年报显示,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4.1%,整体负债水平偏高。另外,公司期末流动负债为 35.39 亿元,流动资产为 21.64 亿元,明显小于流动负债。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近 13.75 亿元,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流动风险及其具体解决措施;(2)公司整体负债水平偏高,公司是否存在降低资产负债率的计划及其具体措施。
二、关于资产减值
4、年报显示,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因并购形成的商誉原值为4.52 亿元,商誉减值准备为 1.4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公司前期并购形成商誉的 33 家被投资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未计提的风险情况。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业绩承诺
5、年报显示,公司于 2015 年以人民币 10,798 万元收购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7 年度的净利润为 2,223.07 万元,标的资产实际实现净利润 2,280.90 万元,金额与承诺金额较为接近。另外,标的资产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65.30 万元,未达到 2,064.81 万元的业绩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标的资产经营业绩明显改善的原因;(2)本年标的资产实际实现金额与承诺金额较为接近,请年审会计师审慎核实标的资产净利润情况并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方媛 2600 万元,公司 2015年收购的标的资产于都县方通长运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方媛。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方媛的应收款 2600 万元的形成原因,是否与股权收购及业绩承诺相关;(2)公司将其列为正常类欠款,仅计提 1%坏账准备,请说明上述欠款是否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保理公司对方媛提供融资业务;(3)请公司核实方媛的还款能力,结合前述问题 5,说明方媛等业绩承诺补偿方是否有足够的业绩补偿能力,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财务数据
7、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末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为 8.97 亿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 2.64 亿元,待付款为 6244 万元,其他为 648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股权转让款的应付对象、形成原因、相关资产是否过户;(2)性质为代付款和其他的具体应付对象、形成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末预收账款账面金额为 2.03 亿元,金额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预收账款的性质分类披露上述款项;(2)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单位名称、形成原因、预收款项用途。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 3.87 亿元,其中往来款为 2.04 亿元,扣除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深圳佳捷现代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江西中悦实业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共计9490.33 万元,剩余往来款为 9488.2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剩余往来款的欠款方名称、款项形成原因、账龄情况;(2)剩余往来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代垫款为 1431.8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代垫款项的欠款方名称、款项形成原因;(2)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5 月14 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 《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