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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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8-2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445号《关于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以及资金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情况

1.汽车销售业务。据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汽车销售收入72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62.3%。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汽车销售业务的主要品牌及车型,并进一步结合行业及公司经营分析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2.汽车租赁业务。据年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2017 年亏损2.9亿元,公司的汽车后市场业务毛利率为-14.73%,同比减少7.52个百分点。同时,公司近两年汽车租赁业务拓展较快,散客短租板块已布局45个城市65家门店。请补充披露:(1)公司汽车租赁业务的开展模式、租赁业务的品牌等具体情况;(2)因公司门店覆盖面较广,请进一步区分地区、门店开店年限等维度进一步分析公司各门店的经营情况;(3)我国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规模、竞争结构及产品价格变化等情况;(4)结合行业竞争情况,分析公司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优

势以及公司大力发展该领域的战略考虑;(5)结合汽车租赁业务模式,分析目前该业务仍未盈利的主要原因;(6)汽车租赁车辆的主要车型及其供应商,若是以华晨自主品牌车型为主,请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及其公允性。

3.渭南汽博园项目。据年报披露,公司积极推进渭南汽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一期目前已竣工且有多家4S店入驻。请补充披露:(1)目前渭南汽博园入驻4S店的具体家数、品牌情况;(2)渭南汽博园的主要盈利模式,例如分为店面出售或出租,并披露报告期具体的盈利情况;(3)结合渭南地区汽车销售情况及汽车园的营业模式,分析公司汽博园持续经营的竞争优势及面临的风险。

4.房地产开发项目。据年报披露,公司目前位于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的两块房地产项目均已竣工,具体包括46,955.04万平方米的湘水国际一期以及2,255.32平方米的湘水国际一期吊脚楼项目,年报显示目前已竣工,无在建面积。请补充披露:(1)该两项项目是否已竣工完成,完成的具体时点;(2)若已竣工,请披露其仍处于在建项目的具体原因;(3)该两项项目未来达到预计可销售状态仍需履行的相关部门审批及手续情况。

二、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5.据年报披露,年末公司对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永立)股权进行了减值测试,按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9766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9766万元。请补充披露:(1)2016、2017 年陕西永立的收入、净利润情况;(2)对陕西永利的具体评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方法、评估值与账面值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所涉及减值资产或业务的具体情况等;(3)结合陕西永立的具体经营情况,进一步说明在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其它

6.据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同期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2017 年度公司应交增值税2113万元,同比增长127%;2017年度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1814万元,同比增长295%。请公司分析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同期税费的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7.2017年7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安投资与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大连东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大连申华东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东金),三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子公司华安投资出资2,550万元,占比51%。2017年7月31日,申华东金的三方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华安投资增资7,650.00万元。此次增资后,申华东金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华安投资共计投资现金10200万元。2017年12月29日,经审议对申华东金进行减资1.9亿元,各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请补充披露:(1)截至2017年12月29日,各方现金出资的实缴情况;(2)申华东金的经营范围、产品或服务及其盈利情况,短短半年内对其大幅减资的主要考虑;(3)申华东金成立以来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关联方以及其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4)应收大连华晨东金联合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1.9亿元的形成原因,该笔款项账龄以及已收回款项的情况。

8.据年报披露,2016、2017 年公司发生外部企业资金拆借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61亿元、3.96亿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向外部企业拆借资金的原因,是否存在控股股份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资金拆借的金额较2016年度大幅上涨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据年报披露,2017 年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一笔自然人赵昕的欠款,金额为1090 万元,账龄已达3-5 年,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21万元。请补充披露:(1)该笔借款形成的具体原因;(2)赵昕与公司控股股东或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该笔借款账龄已超3年,其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5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1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