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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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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4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13元(含税)

●相关日期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2,702,9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5,436,007.7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3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13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81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81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817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31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股票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沉溺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3:30-14: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交易对方代表超业精密董事、副总经理林万盛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项目主办人邹成凤先生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回复情况

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关于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问题给予了答复,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 问:请问梁董事长,公司在锂电池的子行业里都处于什么地位?今后市场中如何保障公司的领先地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什么?

答: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在全球高端市场份额领先;自动化涂布设备国内市场份额领先;本公司子公司卓高是国内最大的独立隔膜涂覆加工商。

2. 问:请问梁总,您对自己在本次收购中的对标的物的选择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大观局,自认可以打多少分。再请问梁总,您觉得对本次对长时间持股的二级市场投资者负责吗?对此,您又自认可以打多少分?您对广大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没有什么更好的补偿措施。态度第一,做为专业投资者,我们很想知道对此梁总的态度。

答: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该立足企业的长期价值与发展,本次资产重组是我们基于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在产品、业务模式与团队的良好协同性而启动的。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已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您是一位专业投资者,应该能理解我们提升股东价值的初衷。

3. 问:公司一系列增长与外延并购,越来越向平台型发展,那接下来公司的重心是培育当前,还是继续外延并购?

答:公司在设备业务领域仍将主要布局锂电池涂布机和膜涂布机,同时公司自身也正在开展分散、注液、补锂、分切等设备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并逐步推进和主要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将在合适的时机和条件下积极寻求与在锂电设备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并购等合作方式延伸公司设备业务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在设备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和产业协同效益。

内部培养和外延并购并无固定模式,公司未来发展还是主要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发展,但如有合适机会能整合技术、团队、资源等,公司在适当的时间还是会以适当的方式充分利用和把握。

4. 问: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什么时候落实?

答:受资管新规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正有序落实与成立中,产品设立时会发布相关公告,届时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5. 问:本次收购终止,是否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答:本次终止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合适的时机与条件下积极通过内生和外延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

6. 问:超业精密未来业绩增长主要依赖哪些因素?

答: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主要依赖以下因素:1. 继续做精做强现有产品,加大研发力度,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 扩大品牌影响力,推进和普及中段整段设备的市场应用;3. 积极寻找并进产业新业务的机会,进一步拓展设备产品内容,扩大业务规模;4. 期望能与璞泰来这样的在上游关键设备和材料领域具有技术和规模优势企业深度合作,在技术、渠道、产业链、资本多方面发挥互补和协同,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7. 问:宁德时代上市对贵公司有何影响?

答:宁德时代作为全球动力电池领先生产商之一,是本公司最重要客户之一,我们对宁德时代上市同样充满期待,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客户技术工艺及市场发展需求,充分捕捉与分享动力及储能市场发展的机遇。

8. 问:2018年公司主要经营计划?

答:(1) 生产基地及产能建设计划:2018年公司将从集团战略规划角度出发,布局产业链的技术和加工能力不足之处,提高产业链的协同。重点推进募投的溧阳园区、江西奉新工业园区、和利用自有资金的内蒙卓资园区等配套生产基地和产能建设计划,进一步提升产业聚集和协同。

(2) 产品研发、推广计划:加大高性价比负极材料、高端涂布机、高端铝塑膜和动力电池钢塑膜的研发和推广,拓展锂电设备产品类别,推广涂覆隔膜领域新工艺和新产品,巩固高端市场。

(3) 市场开发和客户拓展计划:稳步推进公司的技术开发和产能建设,在巩固和优化现有产品客户的基础上,加快对于新兴的储能应用和动力电池的推广;在巩固和开发国内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国际客户的份额。

(4) 企业管理:通过规模效应和管理提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持续贯彻自上而下的人才发展战略,为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必须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保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9. 问:之前看到公司有在刚果招聘员工的新闻,请问公司有计划发展钴矿贸易么?

答:璞泰来上市公司目前没有计划发展钴矿贸易业务的计划。

10. 问:公司今年中报预期能达到什么样的产值?

答: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公布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收入5.73亿元,同比增长41.8%;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61%。2018年公司将从集团战略规划角度出发,布局产业链的技术和加工能力不足之处,提高产业链的协同,重点推进募投的溧阳园区、江西奉新工业园区、和利用自有资金建设的内蒙卓资园区等配套生产基地和产能建设。我们预计公司2018年全年的产值将保持持续稳健增长。

11. 问:梁总,您好,请问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及目标是什么?谢谢!

答:(1) 公司发展战略:为市场提供持续的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成为技术领先、产品优秀、管理规范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整体解决方案的世界一流企业。具体体现在:A. 补足产业链短板,实现同步有机稳步增长;B. 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与核心客户的研发合作,定向精准配合客户市场需求;

(2)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形成长期的技术和产品的开发能力,从而使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得以全面提高,成为锂离子电池领域的材料、工艺和设备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12. 问:请问梁总,请问未来还有继续收购超业的可能么?

答:公司与超业精密能够形成较好的业务协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公司可与超业精密在在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多方位的合作。未来,公司将在超业精密业绩得以较快提升和充分体现,且双方能够就整体交易方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有可能会推进与超业精密重组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3. 问:请问梁董公司本次重组失败对公司以后发展有何影响,未来公司会考虑重组其它相关企业吗?另外公司近日通过了第一期工持股提案,请问是否意味着后续会陆续出台二期三期员工持股提案,谢谢梁董!

答: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对璞泰来后续发展产生影响,公司原有主业稳健增长,各项业务布局及产能建设有序推进;未来公司在立足自身内生增长的同时,将继续利用资本市场寻求主营业务在新技术、新产品与新业务模式等方面延伸的机会。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成立工作,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进入操作日程。

14. 问:请问是何时完成的对超业精密的财务、法律、尽调?

答:自上市公司停牌后,在征得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同意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进场开始对超业精密的财务、法律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和深入开展,2018年4月上旬基本完成对超业精密的初步尽职调查工作。

15. 问:请问林总,在未来业绩落地以后还会考虑与璞泰来进行重组么?

答:超业精密和璞泰来子公司新嘉拓在产品分布、技术人才、研发方向、客户资源等多方面各有优势且互补的空间巨大,同时璞泰来作为上市公司在产业链规模和资本方面拥有更大的优势,和璞泰来进行合作将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提升其产业的协同效应,实现企业快速稳健的发展。如果届时双方的经营业绩都能继续良性发展,且交易双方在新的条件下能达成一致的交易条件,超业精密不排除在将来的合适时候和璞泰来重启重组洽谈的可能性。

16. 问:贵公司股票从上市开板以来一直绵绵不断地下跌,后来突然停盘,接着就是利好接踵而来让人不得不想这是一套组合拳在出击,可是你们公告说对标的的业绩还有需要证明的地方,这是不是也太草率了,关了这么久,你们错过了这么多利好,请问你们就是这么对我们投资者负责的么?话可以说的漂亮,但还请事做的让投资者放心吧。

答:这位投资者希望公司有不断利好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重组并购事项常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我们已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事项做了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路遥知马力,璞泰来上市不过半年时间,我们一定会牢记“脚踏实地,不忘初心”,专心主业,用扎实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17. 问:请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是哪家单位?在停牌期间财务顾问做了哪些工作?未来,是否会继续推动璞泰来和超业精密的合作?

财务顾问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分析和论证本次重组方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评估,重点关注重组方案、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等相关工作事项,并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交易意向。

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我们对交易双方的合作有了清晰的认识,双方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协同性,上市公司与超业精密在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方面能够形成较好的业务协同,双方合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如双方未来有意向重启重组事项,东兴证券将乐意为双方提供重组财务顾问服务。

18. 问: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动化涂布机、涂覆隔膜、铝塑包装膜、纳米氧化铝等关键材料及工艺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性、高品质的新能源锂离子电池材料及专业工艺设备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系国内锂电池前段生产线自动化涂布设备的领先厂商。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超业精密是国内锂电池中段设备的领先供应商之一。上市公司与超业精密在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方面能形成较好的业务协同,双方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品牌宣传、渠道销售之间存在很强的协同性,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延伸上市公司锂电池生产设备业务链,更好地服务锂电池客户提升自动化生产工艺技术与效率的需求,增强公司在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的行业地位,提高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

19. 问:公司预计什么时间能够复牌?

答: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结束后,上市公司将公告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20. 问: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停牌期间,在各中介机构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确认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即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规模相对较小,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超过3,000万元,低于双方启动重组事项时的估计,但根据标的公司交付客户的设备产线及现有订单情况对方认为标的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交易双方就此对整体交易方案进行多次交流与谈判,2018年4月下旬交易双方经过最终磋商,均认为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一步完成和体现,推进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双方无法在规定停牌期间内就整体交易方案(主要包括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股份锁定期等主要核心条款)达成完全一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21. 问:公司未来预期增长点是哪块?

答:负极材料领域:2018年随着扩产项目和募投项目的投产,石墨化生产加工基地的建设和部分投产,负极材料的产能将获得一定程度的释放,规模效应和管理成本下降将进一步提升在负极材料领域的增长;

锂电设备领域:涂布机将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募投项目开始建设但仍需要一定的时间转化为产能,其它设备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将取得一定进展;

涂覆隔膜:宁德的募投项目生产制造基地子项目已经基本完工,后续随着客户的需求增加将逐步释放产能。

铝塑包装膜:2017年公司自产铝塑包装膜取得一定的进展,2018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有序安排产能建设,进一步拓展铝塑膜和钢塑膜的市场份额和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22. 问: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是什么?

答: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涵盖锂电池制造中段的冲片、叠片、焊接、包装、注液、除气终封等一系列核心制造设备,同时具备提供整套无缝对接的全自动化中段生产线的能力。

关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4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及复牌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9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璞泰来”)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7日起连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协商和论证,本次所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于2018年2月22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于2018年3月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于2018年3月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于2018年3月14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于2018年3月2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4月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此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停牌期间,在各中介机构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确认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即2016年、2017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规模相对较小,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超过3,000万元,低于双方启动重组事项时的估计,但根据标的公司交付客户的设备产线及现有订单情况对方认为标的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交易双方就此对整体交易方案进行多次交流与谈判,2018年4月下旬交易双方经过最终磋商,均认为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进一步完成和体现,推进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双方无法在规定停牌期间内就整体交易方案(主要包括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股份锁定期等主要核心条款)达成完全一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双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2018年5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及《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2018年5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并对《问询函》内容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2018年5月8日下午13:30-14:30,公司在上交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按照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9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