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 2018-033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刘红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红旗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红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红旗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红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完成选举董事长等后续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提议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刘红旗先生继续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刘红旗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8-03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七届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现有董事9人,与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伟华、汪祥耀、黄速建、董事刘红旗、唐祖荣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红旗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刘红旗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建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气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的议案》
提请新增《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发布董事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8-035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刘红旗先生离任的情况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红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红旗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刘红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红旗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红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红旗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董事候选人的审议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建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七届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的聘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核,董事候选人陈建成先生的工作经验、管理水平、学识和品质等方面符合任职条件和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4、同意选举陈建成先生为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成:195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0月-2004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ATB驱动股份监事会主席、浙江卧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卧龙电气(济南)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无海外居住权。
陈建成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15,07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5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2.96%股份的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董事长刘红旗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建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1日
至2018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及2018年5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陈建成、王建乔、刘红旗等关联股东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 2018-03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气”)董事会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了《卧龙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临2018-030)。
由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加了1项临时提案(详见公告:临2018-036),现对 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告《卧龙电气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授权委托书”做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