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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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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18-040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副总经理宋永围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0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75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日,宋永围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75,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562%,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宋永围先生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7%。截至本公告日,宋永围先生已完成此前公布的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宋永围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结果(包括减持期间和减持价格)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承诺。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二)宋永围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他们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宋永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