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8-040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马鸿、伍骏、廖岗岩3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马少贤、独立董事许成富、周世权、王珈4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签署《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41:关于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8-04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概况
2018年5月10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双方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纺织服装产业的研发设计、品牌推广、供应链金融、贸易市场运营管理、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等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推动盛泽镇纺织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进步,推动公司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 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2009号
法定代表人:吕伟峰
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经多次互访考察,认为双方未来在纺织服装产业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原则,就全面战略合作签订框架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认为,双方可发挥各自的优势,未来在纺织服装产业的研发设计、品牌推广、供应链金融、贸易市场运营管理、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等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推动盛泽镇纺织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进步,推动搜于特集团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2、双方认为,双方可先从合作运营管理甲方辖区的东方纺织城作为全面战略合作的开端。
东方纺织城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南侧,占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可出租商铺约1,800间,主营服装面料、家纺箱包面料、辅料及蚕丝精品等纺织原材料交易,依托当地面料原产地优势,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纺织品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目前东方纺织城的运营主体是甲方实际控制的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将积极推动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与乙方合作。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即负责安排乙方财务顾问团队对东方纺织城进行尽职调查。乙方尽职调查结束后,甲乙双方就未来运营管理东方纺织城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展开商谈。乙方拟引入战略投资方在甲方辖区成立由乙方控股的东方纺织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公司”),与相关权利义务主体签署东方纺织城运营管理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4、为确保运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东方纺织城后业务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甲方承诺在运营管理公司与相关权利义务主体签署东方纺织城运营管理合同后,在行政资源上给予运营管理公司大力支持:
(1)财政支持:甲方每年给予运营管理公司相应的财政资助,具体资助金额和资助期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2)建设用地支持:甲方在辖区规划安排相应数量的国有建设用地,由运营管理公司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东方纺织城的仓储物流基地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供地面积、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5、乙方承诺对运营管理公司积极投入相应的资金和人力以及其他资源,促进东方纺织城的运营管理不断取得新发展;如运营管理公司未来在经营管理东方纺织城期间不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与运营管理公司共同承担有关责任。
四、 审议程序
2018年5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要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要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需要与全国各地重要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深入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
盛泽镇是中国著名的经济重镇,2017年GDP达420亿人民币,位列中国千强镇前十。纺织产业是盛泽镇的支柱产业,全镇拥有各类纺织企业超过2,500家,纺织品贸易商行近万家,全镇已经形成一条从缫丝、化纤纺丝、织造、印染、织物深加工到服装等纺织制成品的产业链;同时,还形成了研发、生产、市场、物流、服务为一体的产业服务配套体系,成为中国重要的纺织品研发、生产、贸易基地。
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可在纺织服装产业的研发设计、品牌推广、供应链金融、贸易市场运营管理、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等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进而推动盛泽镇纺织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进步,推动公司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尤其是作为全面战略合作开端的东方纺织城,依托当地面料原产地优势,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纺织品交易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信息发布中心,与公司目前在全国发展迅速的纺织服装产业供应链管理业务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可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
全面战略合作的顺利推进,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公司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具有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未来具体实施的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结果等尚有重大不确定性;需以未来相关权利义务主体签署的具体合作项目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