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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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涂永强先生、独立董事孔德兰女士因公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辉潞先生和部分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羽韬、裘晓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九洲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洲药业”)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歌德”)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贝集团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中贝集团于2016年6月15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7,800,000股(此部分股份在办理质押登记时为21,000,000股,因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实施后,原质押数量相应变更为37,800,000股),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已于2017年10月10日届满,目前已上市流通)已于2018年5月9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中贝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319,171,824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39.59%;已累计质押股份220,800,000股(占其持有九洲药业股份数量的69.18%),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27.39%[注]。

二、台州歌德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台州歌德于2016年3月21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此部分股份在办理质押登记时为5,000,000股,因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原质押数量相应变更为18,000,000股),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限售流通股锁定期已于2017年10月10日届满,目前已上市流通)已于2018年5月9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台州歌德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40,585,68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九洲药业总股本的5.03%;本次解除质押后,台州歌德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特此公告。

[注]:

1、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于2018年4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806,123,171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2,0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中。

因此,本公告涉及的公司总股本均以806,123,171股计算。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经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书面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且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