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18-07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互保额度内向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5亿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企业已向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3.99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5月11日,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签署《上信-海航集团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合同》,为海航集团与上海信托签署的《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向上海信托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债 权 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 证 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3.05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25)。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下属企业可以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60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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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海航科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集团为海航科技集团的控股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借款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中对保证人的主要义务规定如下:
(一)如《贷款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并向保证人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保证人应在收到贷款人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二)保证期间,如发生《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违约情况而使贷款人宣布贷款立即到期,则无论借款人是否已采取了补救措施,贷款人都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向保证人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保证人应在收到贷款人的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工作日内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已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18亿元人民币和45.42亿美元,公司及下属企业为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23.99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本次担保事项在2017年签订的互保框架协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海航集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指标相对稳健,不会给公司带来担保风险。本次公司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99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金额)及45亿美元(本担保额度包括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完成收购 Ingram Micro Inc.10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项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40亿美元专项担保的展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亿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18-07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8年5月4日之前,针对《问询函》所述问题书面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5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问询函》要求认真准备答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初开展现场尽调工作,进场时间较短,且需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公司申请延期至2018年5月14日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8-0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方进行多次沟通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并正在履行内部核查程序,尚未出具正式的内核意见,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在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经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于2018 年5月21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