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马尾区(快安、青洲、长安)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投资、建设及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东海环”)正常生产运营需要,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榕东海环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榕东海环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福州市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该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8,854.21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24,099.13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4,755.08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福州市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环资源”)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按股权比例认缴增资金额人民币2,550万元,增资完成后,海环资源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投资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福州市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7,298.00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16,500.78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797.2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设立子公司投资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5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晋安区
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8,854.21万元(公司按股权比例出资),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24,099.13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4,755.08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51%。
●本次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实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延伸公司环保产业链,拓展固废处理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福州市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福州市中心城区,主要处理城市拆迁建筑垃圾,一期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8,854.21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24,099.13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4,755.08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51%。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三) 本次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投资概算28,854.21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24,099.13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4,755.08万元。
一期项目规划处理量为100万吨/年,其中工程建设投资为23,547.4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411.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40.12万元。
一期项目工程投资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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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金筹措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公司持股比例为51%、福建喻新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项目资金筹措渠道为:申请银行贷款占总投资70%,其余30%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 项目建设期
一期工程建设期为1年。
(四) 投资收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每年生产产品收入包括金属、再生砌块、再生压制砖、再生骨料的销售收入和建筑垃圾处理费收入,年含税收入约8328.50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51%。
(五) 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影响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主要敏感因素有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
敏感性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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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表明: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经营成本的变化对收益率的影响较大,其次为建设投资和垃圾补贴费。但变化均不是很大,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业务、将为公司未来增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项目达产后将提升公司在福建省环保领域市场份额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消纳费及产品销售价格存在随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严把产品质量关,完善管理体系和市场销售网络建设,保证资金到位率,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加强内部管控,以期达到预期效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6
关于设立子公司投资长乐区
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7,298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16,500.78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797.2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04%。
●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具体实施投资的项目公司。
●本次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实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延伸公司环保产业链,拓展固废处理业务,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福州市长乐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区以及福州市东部区域,主要处理拆迁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垃圾,一期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7,298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16,500.78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797.22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8.04%。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投资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议案》。
(三)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项目主要内容
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总投资概算17,298万元,包含一期工程项目投资16,500.78万元和二期土地费用797.22万元。
一期项目规划处理量为40万吨/年,其中工程建设投资为13,008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84.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0.08万元。
一期项目工程投资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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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金筹措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渠道为:申请银行贷款占总投资70%,其余30%为企业自有资金。
(三) 项目建设期
一期工程建设期为1年。
(四) 投资收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每年生产产品收入包括金属、透水砖、再生砌块、再生骨料的销售收入和建筑垃圾处理费收入,年含税收入约6,955.00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4%。
(五) 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影响财务内部收益率的主要敏感因素有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
敏感性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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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表明,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经营成本的变化对收益率的影响较大,其次为建设投资和垃圾补贴费。但变化均不是很大,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三、新设全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清清家后环卫公寓301室
(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五) 经营范围:建筑废弃物(含建筑渣土土石方、建筑装潢垃圾、旧建构物拆除产生的砖石、废弃砼、建筑泥浆)的有组织受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房及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再生材料的中间产品和产品的新技术开发,引进、市场推广与销售;关联海绵城市新概念的新型再生建材的技术开发、引进;干混砂浆、商混砂浆材料研究、销售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于公司扩大建筑垃圾综合化利用业务规模、介入长乐滨海新区环保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将为公司未来增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为今后向固废领域扩展积累经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的建筑垃圾消纳费及产品销售价格存在随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严把产品质量关,完善管理体系和市场销售网络建设,保证资金到位率,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加强内部管控,以期达到预期效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7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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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志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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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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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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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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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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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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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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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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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议案5实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帆、朱智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