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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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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管东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8,5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管东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0803%、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25%的股份,且不超过167,1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公司财务总监管东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自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依法减持的,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以上减持主体与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88证券简称:展鹏科技公告编号:2018-03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及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4。

一、公司本次新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因新增购买理财产品需要,近期已开立两个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上述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4月24日、4月25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4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等机构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公司自2018年4月26日之后陆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8,100万元购买了东吴证券等机构的理财产品,有关事项信息如下:

1、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中路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亭中路证券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4,1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开户协议、风险提示函及业务办理凭证;

2、东吴证券开户业务申请单及承诺函;

3、东吴证券至尊宝91天077期收益凭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4、东吴证券至尊宝182天076期收益凭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5、国泰君安睿博系列尧睿18105号收益凭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