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8-01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11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9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1、投保人及子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被他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保险人由此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承保范围:全球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共计35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6月7日14:30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8-014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以书面方式于2018年5月11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1、投保人及子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被他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保险人由此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承保范围:全球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共计35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公告编号:2018-015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6日

至2018年6月7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7日下午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于2018年4月28日刊载的本公司《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5月17日刊载的本公司《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本公司相应公告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上交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5:00至2018年6月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6月2日至6月6日工作时间到本公司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董事办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成都市全兴路9号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传 真:028-8669546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wellfun.com

联系人:李欣遥

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