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8-01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5月16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2018年度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 1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含权结构。具体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要逐项审议表决。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期限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发行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件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等。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中期票据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万通地产全资子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亿元。万通地产拟为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提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8年6月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公告编号:2018-01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2018年度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含权结构。具体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期限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发行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其董事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件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和调整等。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中期票据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2018年度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事项的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和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亿元,
累计担保余额为8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虹
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伍佰壹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各种建筑设施,房地产开发(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以上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
截止2018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6,647万元,负债总额 110,6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津和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和信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亿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议案。天津和信目前持有及运营天津万通中心,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贷款成功,将有利于公司商用物业项目开发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收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完成后,担保数额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日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日
至2018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址: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炜鹏 杨梦
联系电话 010—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