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17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5,269,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5,269,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412,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412,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并通过议案《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核定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并通过议案《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35,269,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412,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