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8-01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8年5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钱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4年5月19日到期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4年11月19日。经2014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5月19日。经2015年5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11月19日。经2015年11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5月19日。经2016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9日。经2016年11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5月19日。经2017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9日。经2017年11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8年5月19日。

2018年5月18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9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6000万元。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