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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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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20日、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18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26日、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4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1、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河南海王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河南海王百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百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海王百悦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海王百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海王百悦向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公司为其在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周口市仁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仁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周口仁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河南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器械”)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山东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器械”)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海王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海王(武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武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省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苏鲁海王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聚赢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海王”)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龙康”)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东森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河南海王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海王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河南海王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海王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为河南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敞口额度债务本金5000万元整、利息、全部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为海王百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海王百悦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六)为海王百悦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海王百悦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权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告认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七)公司为海王百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百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债权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八)公司为海王百悦向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百悦向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公司为其在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签署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范围:

融资人应向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保理融资本金、保理融资利息、手续费、逾期违约金、其他费用、河南省农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应付款,以及主合同项下融资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或融资成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融资人的第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融资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的期间。

(九)公司为周口仁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周口仁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债权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十)公司为周口仁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周口仁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十一)为河南器械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器械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彭浦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任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二)为山东器械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山东器械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三)公司为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四)公司为海王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十五)公司为海王武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武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率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十六)为黑龙江省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黑龙江省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先锋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七)为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八)为苏鲁海王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苏鲁海王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九)为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的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和债权实现的费用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为安徽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安徽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的债务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一)为韶关海王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韶关海王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授信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二)公司为海王龙康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龙康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

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意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8.91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9.23%,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