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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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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6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1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敬洁先生持有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85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杨育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敬洁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杨育忠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且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实施完成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本公司发起人股东陈敬洁、杨育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杨育忠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杨育忠承诺: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陈敬洁、杨育忠承诺:(1)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减持公司股份。(2)如果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5)违反本意向进行减持的,全部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敬洁先生、杨育忠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2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

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核查,现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具体如下: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环境管理体系情况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制定了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建立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体系文件。通过改进工艺方法,优化能源结构;健全废物处置、废料利用以及能源管理制度,减少能源消耗,提升企业能源利用率;持续体系运营模式,加强管理、考核流程,切实发挥体系管理的作用;通过内部审核,优化体系运行效果,以满足管理标准和法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二)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遵守国家和属地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技术规范、政府管理规定,日常生产运营等各个环境做好环保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保设置运行效果监测,确保各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积极开展源头治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做好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要求,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和处置单位,转移和处理危废。保证了固体废物的合法和合规的处置,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各类因素对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进行分级预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做到防范未然。

(四)2017年度具体环保情况

根据2017年排污情况,公司2018年度被列为福建省土壤重点排污单位。

主要污染物为固体废物,其他污染物废气、废水。

1、企业主要污染物

(1)主要污染物之一危险固废,类别为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2(燃料、涂料废物),HW49(其他废物)。

(2)其他污染物废气,主要排放因子粉尘、甲苯、二甲苯、硫酸雾、二氧化硫等。

(3)其他污染物废水,特种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2、相关排放方式

(1)废水经过公司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处置单位和运输单位,转移处理危废;

(3)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或者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至高空。

3、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环境:烘干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TVOC(不含二甲苯和甲苯)参照《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终端产品》的标准,即50mg/m3;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厂内总污口污水排放执行龙政建【2004】公用23号《关于要求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单位加强排水管理的通知》中要求的限值。总Fe执行《污水排入称重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总Z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3)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

4、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

(1)2017年度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和处置单位,转移处理危废其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49.12吨,HW12(燃料、涂料废物)转移90吨,HW49(其他废物) 23.9吨。(包含手工填写五联单和网上申报转移)

(2)2017年度公司排放废水量6000吨;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排放浓度为60mg/m3,排放量为0.36吨;排放口的氨氮年平均排放浓度为28.15mg/L,排放量为0.169吨。

(3)2017年度废气排放总量46704万立方米,二氧化硫产生量0.5344吨,排放量0.5344吨;烟(粉)尘产生量4.08吨,排放量2.0708吨;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18吨,排放量14.58吨。

5、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标准和环保要求,建有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除尘处理系统,并定期对该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理废物,更新改造,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未被列入国家环保部门已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及洁能环保的号召,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补充完善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