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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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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潍坊先达主要从事农药原药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被滨州市环保局列为2017年市级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及潍坊先达一直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对其厂区内三废、噪声等均采取了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均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公司及潍坊先达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标准,各项排污许可证照齐全。报告期内公司和潍坊先达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排污信息

1.1公司排污信息

(1)公司废水的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COD,氨氮(NH3-N),总氮(以N计)。

排放方式:公司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厌氧UASB+活性污泥+接触氧化”生化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本公司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位于经度 118°9′43.06″,纬度 37°7′59.23″。

排放浓度和总量:2017 年公司废水总排量 7.04 万吨,氨氮排放总量 0.61吨/年,排放浓度:8.6mg/l ;COD 排放总量20.2 吨/年,排放浓度,287mg/l 。未超过排污许可证上的总量要求。

废水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公司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表1中B级标准。

核定的排放总量: COD:36 吨/年、氨氮:3.24 吨/年、总氮5.04吨/年。

(2)公司废气的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氨(氨气),臭气浓度,硫酸雾,颗粒物,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甲醇,甲苯,乙酸,硫化氢。

排放方式:不同的废气经低温冷凝、吸收塔、活性炭纤维吸附床、RTO蓄热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本公司设有7个大气排放口,位于经度 118°9′,纬度 37°8′。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120mg/m3、臭气浓度2000、氨4.9kg/h、硫酸雾45mg/m3、氯化氢10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240 mg/m3、颗粒物30 mg/m3、甲醇190 mg/m3、甲苯40 mg/m3、二噁英类0.5 ng-TEQ/m3。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RTO参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核定的排放总量: 颗粒物:0.87 吨/年、二氧化硫:5.80 吨/年、氮氧化物6.9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3.86吨/年。

1.2、潍坊先达排污信息

(1)废水的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及其它特征污染物。

排放方式:潍坊先达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经潍坊先达污水处理站“厌氧+好氧、IC+SBR”等生化处理后达标排入污水处理厂。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潍坊先达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位于经度 119°4′,纬度 37°7′。

废水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潍坊崇杰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核定的排放浓度与总量: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COD2000mg/L、氨氮100 mg/L;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 145.19t/a、氨氮7.2595t/a。

(2)废气的排放信息: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颗粒物、SO2、NOx、VOCs、其他特征污染物(乙醇、甲苯、颗粒物、二氯甲烷、一氧化碳、氟化氢、苯、甲醛、甲醇、1,2-二氯乙烷、氯化氢、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二噁英类。

排放方式:不同的废气经低温冷凝、吸收塔、活性炭纤维吸附床、RTO蓄热焚烧炉等环保设施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大气主要排放口9个、大气一般排放口3个,位于经度 119°4′,纬度 37°7′。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120mg/m3、臭气浓度2000、氨4.9kg/h、硫酸雾45mg/m3、氯化氢10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240 mg/m3、颗粒物30 mg/m3、甲醇190 mg/m3、甲苯40 mg/m3、二噁英类0.5 ng-TEQ/m3。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核定的排放浓度与总量:主要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10mg/Nm3、SO2 50mg/Nm3、NOx 100mg/Nm3、VOCs 120mg/Nm3;主要气体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4.274t/a、SO2 26.64t/a、NOx 41.12t/a、VOCs 25.668t/a。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1、公司环保设施主要有:①针对废气处理的设施:低温冷冻机、活性炭吸附床、布袋除尘器、尾气吸收塔、冷凝器、RTO蓄热焚烧炉等;②针对废水处理的设施:精馏塔、MVR机械蒸发、三效蒸发、污水处理站等。2017 年公司还完成了厂界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厂区内生产环境改善的动态管理。

2.2、潍坊先达环保设施主要有:①针对废气处理的设施:水吸收塔、液碱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器、冷凝器、低温等离子、急冷塔、洗涤塔、布袋除尘、RTO蓄热氧化炉等;②针对废水处理的设施:精馏塔、三效蒸发、四效蒸发、MVR、厌氧+好氧、IC+SBR生化处理站等;③针对废渣处理的设施:焚烧炉等。

其他各生产装置也都按照环评文件或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2017 年全部稳定运行,实现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环保零事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潍坊先达1,500吨异噁草松项目于2017年12月通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自主环境竣工验收。2018年1月2日,该项目通过潍坊市环保局关于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验收。

公司及潍坊先达均按要求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公司持有滨州市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0007433656097001P),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潍坊先达持有潍坊市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700789293364L001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0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1公司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结合自身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制订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公司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资源,每年组织定期进行环保防治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2潍坊先达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潍坊市相关环保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并在潍坊市环保局滨海分局进行了备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5.1公司依据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指标进行取样检测,委托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检测单位对泄露点VOC挥发检测,并按要求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公司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技术方法的要求对公司废水总排口COD和氨氮等排放因子每天进行检测。

5.2潍坊先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药制造工业》(HJ862-2017)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影响。公司将于同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