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31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滨河路1979号北一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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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中杰委托独立董事王则斌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钱晴芳、财务总监任凭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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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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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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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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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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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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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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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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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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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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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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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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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审议的议案中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计慧萍、华文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8-03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5月7日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6个月,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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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列表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承诺函,其在做上述投资决策时,是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的市场行为,未曾知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素,不存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