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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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3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的临2017-089号、临2017-093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转型升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期进行,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亿元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28号公告。

2018年5月21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合计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亿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适时进行归还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