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心集团,证券代码:002301)自2018年2月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2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和2018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018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上午开市起转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分别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11、2018-012、2018-026)。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公司并于2018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预案》,详见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其后于2018年4月18日、4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2)。2018年4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提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详见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和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045、2018-04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快对意向标的业务、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调、审计、评估工作,力争在停牌后4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公司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427,867,38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641,801,082股;同时以总股本427,867,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1,393,369.40元,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3、自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867,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7,867,38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41,801,08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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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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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641,801,082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182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34楼
咨询联系人:罗江龙 胡锐
咨询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电话:0755-830023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