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8-03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年5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通讯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江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刘江华已于2018年4月通过上海交易所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截至目前,刘江华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刘江华:女,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销售部会计、八钢公司财务部资产室主办、天津大桥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投资及资本运作主办。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