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8-L07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8年4月2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培峰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4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950%。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14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9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九)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胡杰律师、单辰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2018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其中议案4、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经与会股东表决: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中小投资者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胡杰律师、单辰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8-L07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71号 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18年5月16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有关材料的回复和披露工作。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部分内容需要相关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同时预计争取于2018年5月23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L068)。
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核查回复过程中,但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确保《年报问询函》回复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延期至2018年5月30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8-L073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5月21日、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培峰先生询问,回复称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培峰先生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18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0万元至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预计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5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L069),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复牌,股票复牌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