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3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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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1元。
2、公司相关人员在《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张晖: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2)股东杭州齐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3)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国才、陈航、吴剑鸣、杭州中鑫科技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本公司在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3.76元/股。
3、2018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万份,其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4.70元,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5.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5元。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6.30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28.07元/股。(以上授予价格调整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为准)。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2号楼11层
咨询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咨询电话:0571-88939703
传真电话:0571-8893970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