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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21号),经仔细了解、全面查询与认真核实,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公司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迁移生产基地的具体安排、迁移时间计划,迁移对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时间等。

回复:公司产能变更明细如下

[注1]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预计投资15000万元,项目达产后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产能达至250万KVAH。

[注2]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募投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预计投资25000万元,项目达产后湖北子公司产能达至275万KVAH。

[注3]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无越南子公司扩产计划,为越南子公司原有产能。

[注4]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2015年11月9日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募集资金10868万元至“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该项目达产后越南子公司产能达至195万KVAH,因募集资金投资减少“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完成后产能达至155万KVAH。

[注5]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2017年11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募集资金3200万元至“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该项目达产后越南子公司产能达至220万KVAH。因募集资金投资减少“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完成后产能达至130万KVAH。

[注6]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深圳生产基地铅酸蓄电池业务全部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深圳生产基地铅酸蓄电池业务全部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迁移完成后深圳不再生产铅酸蓄电池,因此产能为0KVAH。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完成后湖北子公司产能可达至270万KVAH,越南子公司可达至260万KVAH。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的铅酸电池生产、检测和环保等部分折旧损耗较大的设备处理后,将剩余可继续使用的设备全部转移给湖北子公司,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至越南子公司为转移深圳原有的部分订单进行生产并交付给客户,不会向越南子公司转移任何设备等资产,因此不存在向境外转移资产的情形。

公司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是采用逐步迁移的形式进行迁移,深圳基地迁移一条产线至湖北子公司并安装投产后,再进行下一条产线的迁移。其中公司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产线迁移对生产经营影响时间估计为15天-30天左右。另外,湖北子公司新建设的产线可弥补在深圳生产基地产线转移过程中损耗的产能。(备注: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的铅酸电池生产、检测和环保等部分折旧损耗较大的设备处理后,将剩余可继续使用的设备全部转移给湖北子公司,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至越南子公司为转移深圳原有的部分订单进行生产并交付给客户,不会向越南子公司转移任何设备等资产,因此不存在向境外转移资产的情形。)

公司迁移时间计划如下:

2、迁移生产基地预计产生的成本、费用,对你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的预计影响数。

回复:迁移生产基地预计产生的成本、费用如下

短期来看,深圳铅酸电池业务转移至湖北、越南生产基地需产生较高的员工 安置处理费用及迁移时所产生的物料、设备损耗,预计损失约4200万元,以上数据会在2018年的财务报表中有所体现;长期来看,深圳铅酸电池业务转移至湖北、越南生产基地可以减少人工成本,特别是搬迁至越南生产基地,可节省 4%的消费税。

3、你公司铅酸蓄电池业务分别向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迁移的比例,向越南子公司迁移生产基地的原因,是否存在向境外转移资产的情形。

回复:铅酸蓄电池订单方面,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之前所生产的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及国内征收消费税后,国外的客户已经80%左右自主选择了在越南下单,所以能够在转移之前生产的,由深圳基地生产交付约占55%,转移给湖北子公司约占10%,转移给越南子公司约占35%。其中产能方面搬迁后由于部分设备不能搬迁或者淘汰导致产能会适当降低,250万KVAH的深圳设备转移到湖北后产能实际只增加了140万kVAH(130+140=270KVAH)。

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不存在向境外转移资产。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的铅酸电池生产、检测和环保等部分折旧损耗较大的设备处理后,将剩余可继续使用的设备全部转移给湖北子公司,因此不存在向境外转移资产的情形。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迁移至越南子公司为转移深圳原有的部分订单,越南子公司产能扩张的需求,由越南子公司购置设备和相应的资产。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区位发展战略规划环保要求,深圳铅酸电池生产基地在迁移完毕后,不再从事铅酸电池的生产。公司在深圳工厂重点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深圳生产基地主要生产新能源产业的锂离子电池(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通讯等领域的电池)、氢燃料电池等。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