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8-01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钱明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钱明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钱明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请邵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邵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82%,通过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5%,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2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邵波先生个人简历:
邵波,1963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虞棉纺织厂厂办秘书;上虞漂染厂副厂长;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绍兴京昇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8-01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嵊山路 13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8日
至2018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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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年 5 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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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5 日 9:00 至 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嵊山 路 13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嵊山路 135 号
2. 邮政编码:312000
3. 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4. 传真:0575-88122755
5. 电子邮件:jinghuasdm@163.com
6. 联系人:邵波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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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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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18-017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5 月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详 细 内 容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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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无修改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指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