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8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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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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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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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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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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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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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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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建辉
联系人: 闫勇
电话: 0451-85706107
传真: 0451-857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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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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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顾敏
联系人: 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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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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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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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73-385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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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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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牛映雪
电话: 0371-85517710
传真: 0371-8551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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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林佳璐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综合运用“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策略,重点把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所带来的事件驱动性投资机会,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持续正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主题投资”这个核心理念。深入分析挖掘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各类投资主题得以产生和持续的内在驱动因素,重点投资于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投资主题中的优质上市公司。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与PPI 变动趋势、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视角,重点把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所带来的事件驱动性投资机会
(1)事件驱动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细分行业的研究,充分挖掘企业的内在价值,根据市场环境的不同,对定增主题股票,界定为发布董事会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定增股份解禁首日后的六个月止。本基金的主题有两大特点,首先是聚焦定增,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定向增发事件驱动的股票,通过价值发现的功能,挖掘上市公司潜在的投资要素,并精心构建股票池;其次是投资组合,本基金主要仓位配置定增主题的股票,同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当配置些其它优质的股票,同时在行业配置方面,也会做相应的比例优化。
(2)个股精选策略。本基金在主题配置策略的基础上,在各投资主题内配置相应的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品种。具体而言,首先根据定量指标进行初选,主要依据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等。在定量初选的基础上,定性方面首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主营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对于本基金拟重点配置的投资主题之切合程度与敏感性。然后考虑公司与资产市场的利益是否一致;公司的发展是否得到政策的鼓励;公司的发展布局和战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管理层的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公司在资源、技术、品牌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度等。最后由基金经理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出行业增长空间广阔、发展布局合理、基本面健康、最具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本基金的核心投资标的,进行重点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构造组合。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目标久期管理法作为本基金债券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平台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作为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2)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通过分析和情景测试,确定长、中、短期债券的投资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债券资产在类属间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4)在运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础上,通过分析个券的剩余期限与收益率的配比状况、信用等级状况、流动性指标等因素,选择风险收益配比最合理的个券作为投资对象,并形成组合。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5)根据基金申购、赎回等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流动性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1)避险。主要用于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2)有效管理。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品种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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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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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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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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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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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关于流动性新规的内容;
2、 在“一、序言”中增加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 在“二、释义”中增加了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4、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7、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更新了“(五)、交易限制”、“(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九)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十)巨额赎回的处理”的内容;
8、在“十一、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七)投资限制”、“(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9、在“十二、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10、在“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七)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11、在“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12、在“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 “(五)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内容;
13、在“十九、基金的风险揭示”中,更新了“(三)流动性风险”的内容;
14、在“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的内容;
15、在“二十四、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四)、2018年03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申万宏源及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六)、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2018年03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8年03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08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汇智回报混合、博时产业新动力混合在兴业直销银行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2018年03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18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十一)、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2017年12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2017年12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2017年12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2017年11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2017年11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摘要)》;
(十七)、2017年11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汇智回报混合、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在杭州直销银行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八)、2017年10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汇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十九)、2017年10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