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作
开发分布式能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证券简称:重庆燃气公告编号:2018-02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拟签署合作
开发分布式能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关于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属于意向性协议。涉及到的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公司控股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平台重庆渝燃瑞宝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燃瑞宝”或“合资公司”)事宜,有待在具体条件达成时,以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为准。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渝燃瑞宝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行为,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所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基于双方各自优势,为促进重庆及周边地区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和市场拓展,助推重庆市能源发展战略实施,提升区域天然气综合利用水平,经友好协商,定于2018年5月26日在重庆第二十一届渝洽会上签署《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分布式能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方及涉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19层1905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
注册资本:329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4日
营业范围:(一)对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燃气领域及其相关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服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燃气、燃气相关设备材料及管道、仪器仪表、燃气具、厨卫电器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
与公司关系: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渝燃瑞宝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二街58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杜虹
注册资本:13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2日
营业范围: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供冷项目的开发、建设,空调系统、暖通系统、光伏发电、充电桩、储能装置的设施维护和经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冷热水、蒸汽、机电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销售;节能技术服务与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开发和运营与节能减排、能效管理、远程控制、新能源及可再生资源利用相关的能源管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末总资产3158.50万元、净资产1297.1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86万元。
(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就未来开展的合作项目所签署的框架性、基础性文件,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发挥和集聚各自资源和优势在满足双方核心诉求的基础上共同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市场而订立框架性文件。
2.本次合作将以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由公司控股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平台渝燃瑞宝的方式进行。
3.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供冷项目的开发、建设,空调系统、暖通系统、光伏项目、充电桩、储能装置的设施维护和经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冷热水、蒸汽、机电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销售;节能技术服务与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开发和运营与节能减排、能效管理、远程控制、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的能源管理项目。
4.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300万元增至4亿元。
5.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入股合资公司后,为满足合资公司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进行机制打造的需要,在双方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的情况下,双方均放弃合资公司控股权和财务并表权。
6.双方承诺将尽力实现各自掌握的市场信息资源对合资公司开放及共享(特别是在重庆及西南区域)。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将发挥其属地公司资源,利用其集团内部协同优势,支持合资公司的快速发展。
7.双方建立高效的联络机制。各方股东应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协调,推进合资公司增资工作;各方股东在过渡期期间有权对合资公司重大决策进行监督。
8.本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双方合作具体内容以正式《增资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为准。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发挥双方各自资源和优势,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运营维护、技术创新、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深入长期的合作,推动公司分布式能源业务快速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关于战略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约定,属于意向性协议。涉及到的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公司控股的分布式能源发展平台渝燃瑞宝事宜,有待在具体条件达成时,以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和《合资经营合同》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