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共同向陕西事农果品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19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共同向陕西事农果品
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关联人事农国际未进行过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5月25日,本公司与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农国际”)签署了《陕西事农果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双方同意按原持股比例对陕西事农果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事农”)增资2,000万元,即:本公司向陕西事农增加1,400万元现金的出资额,事农国际向陕西事农增加600万元现金的出资额。本次增资完成后,陕西事农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600万元增至2,6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的共同投资方事农国际与本公司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介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
二、 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事农国际同受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董事长罗志伟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执行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事农国际担任董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香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2、基本信息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六层607室
(3)法定代表人:李瑶
(4)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元
(5)主营业务:货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6)主要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事农国际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8)事农国际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事农国际总资产19,981.64 万元,净资产5,506.06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3.59万元,净利润-2,713.9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陕西事农果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中段清华科技园北区加速器19号B区
(3)法定代表人:叶宏
(4)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经营农产品
(6)主要股东: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7)陕西事农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8)主要财务数据: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陕西事农总资产6,395.69万元,净资产-1,326.39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2.06万元,净利润-1,142.40万元。截止2018年3月30日,陕西事农总资产5,969.09万元,净资产-1,717.38万元。2018年1 -3月实现营业收入935.05万元,净利润-390.99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增资协议》由本公司、事农国际与陕西事农于2018年5月25日签署。根据《增资协议》,本公司和事农国际按原持股比例对陕西事农以现金方式增资2,000万元,即:本公司向陕西事农增加1,400万元现金的出资额,事农国际向陕西事农增加600万元现金的出资额。本次增资完成后,陕西事农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600万元增至2,600万元。
本次增资前后,陕西事农各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陕西事农指定的银行账户。
《增资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各自的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华联综超董事会批准本次增资之日起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陕西事农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都投了赞成票。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增资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14,000万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联”)增资1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州华联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增资标的: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王家桥渔安新城A1栋1楼2号
(3)法定代表人:彭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经营超市
(6)主要股东: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7)贵州华联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8)主要财务数据:经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华联总资产2,3091.90万元,净资产2,107.70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18.33万元,净利润921.09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贵州华联总资产24,027.09万元,净资产25,027.6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591.52万元,净利润395.07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适应贵州地区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贵州华联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2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华联”)
●本次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尚未为兰州华联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未有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兰州华联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申请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担保有效期为借款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51号
(3)法定代表人:彭舸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经营超市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兰州华联资产总额27,461.27万元,负债总额13,407.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407.5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464.18万元,净利润932.72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兰州华联资产总额31,316.36万元,负债总额16,531.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531.3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417.11万元,净利润731.30万元。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兰州华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申请在银行批准后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兰州华联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1%。公司尚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